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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借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可否算成是夫妻共同债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借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可否算成是夫妻共同债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借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可否算成是夫妻共同债务
2017-07-09 22:40 ask201……(山西-朔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7-09 22:55
除非一方欠赌债及违法犯罪之债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外,其他都算夫妻共同债务。
2 王熙律师  2017-07-09 22:51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且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的,可以向其追偿索偿还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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