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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高额借款,且另一方不知情,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和经营
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高额借款,且另一方不知情,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和经营 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高额借款,且另一方不知情,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和经营,事发后已离婚,如今被债主告上法院,且双方都不在当地,没收到传票,没有应诉,但法院已公告,单方裁定为夫妻用于经营性质,而实际另一方完全不知情借款事情,法院已裁定另一方要承担债务,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该如何做:声明借款不知情,并且也没用于经营,且离婚协议说明借款与对方无关,这种情况如何上诉,胜诉可能性大不大
2016-12-28 14:54 Miss Huang(北京-东城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顾倩团队律师  2016-12-28 14:59
您好,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如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须归还。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2 申维丰律师  2016-12-28 15:00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3 李同红律师  2016-12-28 15:02
你好,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需要承担。
4 李建成律师  2016-12-28 15:02
你好 婚后用于共同生活的话是属于共同债务的
5 宋超律师  2016-12-28 15:03
您好,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时不需要承担的!
6 常路律师  2016-12-28 15:04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7 姚志斗律师  2016-12-28 15:05
您好,建议您收集证据,及时上诉吧
8 赵江涛律师  2016-12-28 15:12
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般不需要承担
9 孙新律师  2016-12-28 15:34
及时上诉。
10 孙新律师  2016-12-28 15:43
不知情的情的一方可以不用偿还借款
11 何青超律师  2016-12-28 16:52
您好,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如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须归还。
12 朱孟喜律师  2016-12-28 17:07
你要拿出证据 直接证明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而是其个人债务  只有这一个维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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