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这样做是否合法 我的工作是2009年9月单位内部招聘考试去的。当时签了劳动合同,不过大家都没看内容。说的是三年后工资才和老员工一样,2000多点。去的时候前6个月试用期,工资800多点,后面两年半实习期1200多点。现在满了三年,上面领导却说当时说的半年试用期。三年实习期。总共三年半才能和老员工的工资一样。请问这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该怎么维权呢?
2012-08-08 23:33 520100(贵州-遵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唐羽生律师 2012-08-10 18:34
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