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民事法律咨询
因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参加工作27年被辞退
因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参加工作27年被辞退 我从1983年在一家大型国营企业做临时工,1991年由一个临时工转为计划内用工,是由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相当于全局职工代表大会)这一企业中最高权力机构决定的,而且这唯一的计划内用工指标是由省局特批的。自局长办公会议后,即1992年10月份,享受每月一元钱工龄工资,到2003年每月工龄工资增为55元。92年以后的每月工资都被企业扣除房改基金20-50元不等。95年我与全局职工一同签订了全民职工劳动合同制的合同。市局领导、人事科长都打了为我建立了档案的证实,(没查到档案)现在“它”们说我没有档案不承认我是正式职工。口头把我辞退了。仲裁拖了我6个月,初级法院拖6个月,中级法院目前已经拖7个月了,不知哪天才是个头?今听法院内部人士说我们十分同情你、可是你这案子影响面太大,所以不可能给你判赢。我该怎办???帮帮我吧。
2010-04-24 23:07 不做党员(辽宁-营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4月24日 23时13分
你的要求完全是合法的,法院没有理由不为你办理,可以再到高级法院申诉解决。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