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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我们能得到多少赔偿
打官司我们能得到多少赔偿 2012年6月11号,我弟弟和父亲去别人家要债(1998年欠下的至今未还清),因双方言语不和,对方母亲叫来两个儿子,把我父亲和弟弟打了,两人均为轻微伤(一人肋软骨骨折,一人眼角有3~4厘米的伤口,均为砖头所打),现在对方要求验伤,我看过对方病例,说是腹部损伤,花费大概不到3000元,而我父亲弟弟总共花费14000元,现在派出所调节不成,对方拒不付医药费就说没钱,像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的话,我们最多能争取到多少赔偿,法院判了能不能强制执行,这种民事的官司真的能拖一两年吗?我能要求派出所对对方进行行政处罚吗?因为在农村,赔偿我都可以征求什么权利谢谢
2012-08-07 11:31 我们很好(河北-石家庄)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8月07日 11时52分
建议申请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来确定,鉴定为轻伤或者以上的,依法追究对方承担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鉴定结果为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至于你的债务,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2 胡爱军律师  2012-08-07 11:33
报警,申请法医鉴定确定伤情,肋骨骨折可能为轻伤,但具体需法医鉴定为准
3 孙新律师  2012-08-07 11:38
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4 110网律师  2012-08-07 11:45
对于您的问题,段律师简要回答如下:
1、派出所有无划分责任大小?如果对方是全部责任,则你最多可以要求到医疗费用的损失14000元左右。
2、如果法院判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一般的民事案件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延长。
4、你可以要求派出所对其行政处罚。
5 孙新律师  2012-08-07 13:32
协商不成及时起诉。能不能行政处罚不因你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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