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附带民事案,移交执行局,对方有钱不还怎么办? 咨询内容: 06年对方打了我妈妈被判监外执行2年,赔偿4万,可是到现在对方监外执行已经结束,钱只给了2万5,执行局不给与执行,对方说没钱执行局就把人放了!这样来回很多次, 我去催案子执行局就说找不到对方人,让我们自己找,我找到了他抓来不到12小时对方跟执行局说没钱,他就放人了!这种事情还可以重新起诉么? 老百姓就这么被欺负啊
2012-08-06 18:17 by5215……(山东-淄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2年08月06日 18时29分
不能重新再起诉,应当想办法找到他有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如果对方连最基本的自己生活都非常困难,那么执行应当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