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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程序违法吗?必须要被告方房屋清空才可执行?
法院程序违法吗?必须要被告方房屋清空才可执行? 一朋友以他父亲位于杭州上城区房屋他项权证为抵押向我借款八十万,也做过公证,。到期无法偿还,我上诉至本地法院胜诉,另有本地第二被告。现在本地法院进入执行阶段三个多月,我要求执行房产,法院答复一定要被告方房屋迁空才可执行?并以无法执行为由将案件转移到杭州上城区法院。请问,照法院答复,我还能依靠法律吗?本身就是以房产抵押为前提的借款,为什么执行就这么难?
2012-08-06 16:28 cairuh……(浙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8-06 18:26
法院和你说的很明白了。你听懂了么?清空了就行。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8-06 18:30
案法院说的执行
3 孙新律师  2012-08-06 16:31
法院判决的谁清偿借款?你朋友还是他父亲?如果判决的是你朋友清偿借款,他父亲不承担责任,无法执行他父亲的房产。如果判决他父亲清偿借款,但他父亲只有该一套住房,也是无法执行的。
4 110网律师  2012-08-06 16:35
如果对方没有第二套住房是不能强行将其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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