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竟业限制的求助 近日,公司要求所有员工与公司签定<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协议>,其中除明确了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范围以及违约责任外,添加了一项,内容为:竟业限制期限内,双方约定由公司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员工工资单中基本工资的25%(该补偿金公司在员工的工资中已经提前支付.祥见工资单.如员工违反竟业限制,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80万.
请问这样合理吗?
请问这样合理吗?
2010-04-22 16:59 anjian……(北京-朝阳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江涛律师 2010-04-23 00:01
不合理
2 孙新律师 2010-04-23 10:45
极端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