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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刘某于2014年3月18日通过工商银行汇款方式借给徐某人民币10万元
事情经过:刘某于2014年3月18日通过工商银行汇款方式借给徐某人民币10万元 事情经过:刘某于2014年3月18日通过工商银行汇款方式借给徐某人民币10万元。从借出日2014年3月份至2017年3月份上旬借款人一直未主动提出还款事项。2017年3月中旬刘某当面要求徐某先还款5000元,徐某找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钱。几天后高某(刘某丈夫)又当面向李某(徐某丈夫)先讨要5000元还款,李某同样推脱,找借口,拒绝还钱,并逃脱现场。目前徐某一家无固定住所,也不知情他们住在哪里,只知其一家三口人手机号码。手中有当时汇款的凭证。
请教我该如何讨回这些借款。
2017-06-22 20:15 妥(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白艳霞律师  电话:15025465062  2017-06-22 20:18
委托律师处理
2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7-06-22 20:29
结合手中证据等情况面谈律师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6-22 20:39
讨回这些借款。
4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06-22 22:30
确定身份信息。即可起诉。有需要委托律师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7-06-22 20:48
这个 你知道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钱来 但是你自己首先要知道对方的基本信息来着 你自己去起诉吧 看你们也不容易来着  反正这种案子比较简单 你找懂得人咨询下 然后 走就好了
6 徐小定律师  2017-06-23 09:08
建议通过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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