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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中国公民,十年前,在国外与一名中国籍男子同居,生育两小孩
本人中国公民,十年前,在国外与一名中国籍男子同居,生育两小孩 本人中国公民,十年前,在国外与一名中国籍男子同居,生育两小孩,2013年分居,两小孩一直寄养在中国,男子又与另一女同居生肓两小孩,一直没有给抚养费,两小孩的护照同出生证明有他的姓名和身份证,一直协商都没有给抚养费,你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吗?
2017-06-17 23:38 ask201……(广东-江门)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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