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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婚夫妻生育孩子的问题
关于再婚夫妻生育孩子的问题 再婚夫妻,男的上海的,离异,育有一子,离异时判给了前妻,女的浙江的,离异,育有一女,离异时判给了女的。男女 都是独生子女。现在他们组成家庭,可以再生一个吗?按照上海的计划生育规定,是可以的。浙江的好像不可以,那到底可以不可以?
2012-08-03 16:25 topgyg……(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8月03日 16时26分
具体咨询当地计生办。
2 110网律师  2012-08-03 16:26
你们的户口性质在上海么?那就可以 我的补充: 2012-08-03 16:27

你们的户口现在上海么?那就可以

3 110网律师  2012-08-03 16:35
可以的。。
4 张向锋律师  2012-08-03 16:36
双方已经有二个小孩,不能再生了,查阅上海市计生条例。
5 李军律师  2012-08-03 17:20
向计生部门咨询。
6   2012-08-06 10:34
问计划生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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