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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仲裁的问题
关于仲裁的问题 1、“合同中如果有明确有效的仲裁”这里“明确有效的仲裁”指的是什么?
2、分公司在合同签订的当地,总公司在外地,而合同中只有“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这种没有明确标明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情况,是否有效?
如无效,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谢谢
2017-06-16 16:51 xiaozu……(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单义律师  2017-06-16 16:55
你好,没有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视为没有约定
2 110网律师  2017-06-16 16:56
你好,没有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视为没有约定
3 110网律师  2017-06-16 16:59
约定不明,不能补充约定,你可以直接起诉
4 陈铠楷律师  2017-06-16 17:14
没有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视为没有约定,可以向法院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7-06-16 17:19
你好,视为没有约定,可以向法院起诉
6 潘建强律师  2017-06-16 17:3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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