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问题 2000年因当时在本村村民手中购买房屋及宅基地时没办理过户手续,签的协议,有四面邻居签字作证,(当时我村村民买卖房屋基本都是这样),现本村动迁,村里发放宅基地补偿款,因原房主说要分补偿款,所以村里说有纠纷,让我和原房主协商好再发放,这合理吗?其他户原房主没找村里的村里就给了现房主,我想咨询一下这种协议在法律上生效吗?我的宅基地补偿款需要分给原房主吗?
2017-06-16 09:27 lyjcbg(辽宁-辽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7-06-16 09:29
如果你是本村村民 一般有效,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诉讼解决,需要帮助可来电咨询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6-16 09:48
这是可以按照当地拆迁政策来办理的
3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6-16 09:58
您好!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欢迎详询!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欢迎详询!
4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7-06-16 10:23
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5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7-06-17 01:23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不能协商解决的,只能诉讼解决。
6 隋新律师 2017-06-16 11:36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故村民在取得新宅基地之后,不应继续占有原宅基地,必须及时退交村委会,由村委会依照村庄规划方案另行安排。
我国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或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该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我国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或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该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7 张勇律师 2017-06-17 15:52
可以按照当地拆迁政策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