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与楼下2家店面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一年,但是在今年5 去年与楼下2家店面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一年,但是在今年5.30日召开了拆迁大会,要求我们在7月底之内搬里,房租未到期,店面都不愿意搬离。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明确写明,如拆迁等原因将房东不予以赔偿。可以将剩下房租费退还给店老板。当时签合同没有第三方,也没有公证过,只是甲乙双方签字了,现在店面都不承认合同中的内容,我想问,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我可以让他们在以退还剩余房租后,以这份合同无条件搬离吗?
2017-06-14 11:09 ask201……()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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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去年租了一套房在今年年初合同到期后没从新签订租房合同
8个回复你好,我去年签订的租房合同是今年9月30日到期,押金为2个月房租
2个回复你好,我去年签订的租房合同是今年9月30日到期,押金为2个月房租
3个回复你好,我去年签订的租房合同是今年9月30日到期,押金为2个月房租
1个回复你好,我想请问1下。我在乌鲁木齐租房,2房东与我签订合同。到期时间为今年9月
0个回复你好,我是去年二月份进入公司的,今年合同到期,四月份才让我们签订新合同
0个回复原本我是在社工机构工作的,也与这个机构签订了2年的合同。但是合同今年一月份已经到期了
3个回复我和二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二房东和我们住一起,房子今年21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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