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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赔付
意外伤害赔付 我在东莞横沥上班,今年6月4日开始在该公司上班,7月21日晚上11点和同部门的同事聚餐回来,路过公司旁边的宵夜店时被人用酒瓶打伤(入院时定为重型脑外伤),住院10天,住院期间医药花费近9000元人民币。
上班期间公司没有为我买社保、医保.
当时已报警,但伤人者到现在都没有抓到。
请问公司是否有责任?公司是否有义务在我进厂时购买社保?
2012-08-01 17:01 蒋孝洪(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8-01 17:11
这个事情公司基本上没有责任
关于社保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单位必须办理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但是和本案故意伤害关系不大
你应该报警之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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