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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个人公积金还贷,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还是个人财产还贷?
用个人公积金还贷,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还是个人财产还贷? 婚前男方个人出首付买房,房产证登记男方名下,婚后用男方个人公积金还贷,请问离婚时需不需要给女方补偿?因购买时含单位福利在里面,购买单价比市价便宜,如补偿如何计算?
2012-07-31 14:47 如沐春风(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7-31 16:13
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2 孙新律师  2012-07-31 14:53
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3 110网律师  2012-07-31 16:45
婚后还贷部分是需要的
4 110网律师  2012-07-31 17:15
婚姻法解散(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共同还贷的部分及相应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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