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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问题
房屋继承问题 我有个问题需要请教专业人士,我家一共三个孩子,二个儿子一个女儿,父母生前给女儿拿钱买的房子,写的女儿名,二儿子结婚时父亲单位给分的房子,原来是父亲名字,后来父母病重已更名为二儿子名,现父母都已去世,但留下一处房子,生前口头说给大儿子,但父母死后二子不同意给哥哥,因为当时房子为新房,办不了产权,所以大家经协商大儿子同意给弟弟5万,在多人见证下签下协议,并给弟弟3万元,两年后,哥哥找弟弟回来更名,但弟弟老说没时间,后表态说是现在房子涨价了,需要涨钱,由原来5万变成6万
现在问题一:以前写的协议,误把房屋继承权写成了房屋永久居住权,打官司的话协议还好使么?
    问题二:二儿子现在表示哥哥已经住了两年房子,还管哥哥要哥哥住房子钱,合理么?
    问题三:律师我想知道继承时效两年是怎么界定,现在距离老人去世已经过去两年了,怎么才能算是二儿子放弃继承?
2012-07-31 13:37 linlin……(辽宁-鞍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世杰律师  电话:13166661618  2012年07月31日 14时18分
第一,如果有证人证明所签协议就是分割遗产,该协议有效
第二,如果已经分割了遗产,显然弟弟的主张不合理
第三,关于时效问题,有些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2-07-31 21:19
如果有证人证明所签协议就是分割遗产,该协议有效
3 110网律师  2012-07-31 19:47
一、协议有效,永久居住权不等于房屋所有权;
二、既然协议否定了遗嘱继承,就适用于法定继承,老人的房子继承权由三个儿女享有;
三、法定继承人如果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就视为享有继承权。法定继承没有你说的时效两年一说,不要考虑。只有遗赠有两个月的时效,不适用于你们家的情况。
4   2012-08-01 12:49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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