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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房产更名问题
关于离婚后房产更名问题 请教各位律师,本人与前妻在北京工作,2013年在固安投资一套剑桥郡房产。网签以及销售合同都写的我与前期两人名字。两人于2015年8月离婚,并在北京市东城民政局的认可盖章的离婚协议中注明该房属于本人。
该房于去年交房,目前房本并未下来。
想请教各位律师,如果房本下来后,是否可以凭借离婚协议将该房本去掉前期名字,而变为本人一人所有。
谢谢。
2017-06-09 14:37 jason0……(河北-廊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6-09 14:55
将该房本去掉前期名字
2 法律咨询律师  2017-06-09 14:38
需要前妻配合办理过户。
3 孙新律师  2017-06-09 15:01
办理房产本时,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要求去除前妻名字。
4 闫燕律师  2017-06-09 16:10
需要前妻配合办理过户。
5 孙新律师  2017-06-09 16:47
你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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