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与开发商的纠纷 我与2005年1月在江西省安义县蔚蓝嘉园六楼(顶楼)购买房屋一套,交房时发现房屋有几处渗漏时,开方商答应维修。维修后又不断发现其他位置出现问题,不断联系维修。现在本人准备装修入住时发现渗漏情况越来越厉害,找人咨询被告之房屋无防水层,所以找到开发商,要求维修并装防水层,开发商说可以维修,但不铺防水层(因2004年建筑标准无此条件),并且维修后再出现问题与开发商无关(因时间原因,过了保修期)!我不能接受,特向您咨询。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2010-04-20 12:38 113082……(江西-南昌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4-20 13:16
可以依法起诉要求赔偿或者是全部要求维修好,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电咨询,南昌高少华律师 13755645455
2 110网律师 2010-04-22 18:40
按国家标准,屋面防下雨要做防水层的,你再弄弄清楚,不做防水层是那里的标准。一直维修不好,可由自己找专业的防水施工队施工,费用由开发商出。屋面防水的保修期是5年,但如果构造上(如不做防水层没有根据的话)存在问题,那可要求按国家标准修复并赔偿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