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权问题(离职后的处理问题) 曾任职于一间海外(美纽交所)上市的广州公司工作,于今年五月底离职,获得公司给予的激励性期权,有相关的协议,需要在离职的3个月内办理好相应的手续,否则视为失效,已于本年三月份上市,期权说明是上市后即生效25%,,但人事部一直以由于有半年的冻结期,暂没与第三方公司签定托管系统,无法给予相应的期权值,甚至表示需要今年9月中旬方能提供到相应的期权,但无法提供额外的协议说明或说明凭证,只是口头上说,也不同意开具凭证,这样该怎么办?
2012-07-30 14:52 zlanla……(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7-31 17:19
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建议就近当面咨询律师解决为好。
2 110网律师 2012-08-01 00:39
携带资料面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