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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到现在福清市政府征收我们村1000亩左右耕地没有按照福清市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安置
2010年到现在福清市政府征收我们村1000亩左右耕地没有按照福清市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安置 地点;福建省福清市音西街道埔尾村,
事实和经过:从2010年到现在福清市政府陆续征地我们村1000亩左右,没有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有没有相关的报批手续也不知道,报批手续是真假我们也不知道,他们说这是储备地,国家政策说土地不能抛荒,现在变成储备地都抛荒在那里了,还有福清市政府2012就出台了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到目前为止,也没有见到他们实行。
我们村遇到的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困难处境该如何解决
2017-06-02 11:21 安培王子(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6-02 14:09
您好!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110网律师  2017-06-02 12:17
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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