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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问题 老公不上班,天天在家睡觉,成天要死要活的搞自残 想跟他离婚,他不同意,我们没有财产,房子,存款都没有。有一个儿子3岁半。 我是单亲家庭,有一份工作。孩子从出生就在老家由婆婆带着。 我想知道,如果我们双方都不主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法律上孩子会判给谁。 他说他哪月哪天看着我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怎么样的话,他没有证据,请问他说的话在法律上可以采信吗? 我们户籍在甘肃,但一直都在山东工作,已有七八年,办理离婚手续我们在山东可以办吗? 
如果我现在没有工作的话,孩子会判给我吗?
如果现在工资是2700,扶养费怎么算。
2012-07-24 12:50 2012燕子(山东-青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7-24 13:20
(1)建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生活环境、抚养能力以及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等因素进行判决。
(3)办理离婚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4)抚养费用由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一般以月收入的20%~30%为限。
2 张超律师  2012-07-24 14:32
1、孩子的抚养权,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生活环境、抚养能力以及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等因素进行判决。

2、不予采信。

3、协议离婚,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 110网律师  2012-07-24 16:58
你好,可以再青岛法院起诉,但是要提供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孩子给你的可能性大,因为你有稳定的工作,抚养费600-900左右
4 徐志远律师  2012-07-24 17:44
孩子可以由你抚养,2700应该支付25%的抚养费
5 110网律师  2012-07-24 22:45
你好,有关问题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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