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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问题
民事赔偿问题 你好,1998年我父亲因为做借款承担人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被区法院暂扣了房产证,最终2001年我父亲上诉到省高院只被判负责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之后我父亲说事情已经解决。直到2012年我父亲去世也没有法院或者要求赔偿人来向我父亲所要赔偿。2012年我父亲去世了后,去更改继承更改房产名时候才发现当然的暂扣房产证的法令还在,房管所不给更改名字。请区法院咨询被告知我父亲没有执行赔偿要赔偿后才能解除法令,但我父亲直到去世也没有告诉我们是否赔偿了,我想问下我们是否需要赔偿呢。
2012-07-24 12:22 falzx(广西-桂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罗海华律师  2012-07-24 14:13
需要赔偿后才能更改。
2 苏耀峰律师  2012-07-24 14:45
需要赔偿后才能继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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