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问题 当事人是二婚,结婚前当事人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与公正书只当事人一人的名字,但买房后几天便与现任丈夫结婚,并且付给了当事人聘礼6万,婚后2年当事人因病住院,现任丈夫便遗弃当事人,现在当事人起诉离婚,对方却说当初的6万是买房的钱。要求把房子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这样有法律依据吗?
2012-07-24 01:09 lql818(江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曾令栋律师 2012-07-24 02:09
1、除非有其他约定,聘礼通常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除非有证据证明结婚前当事人购房的钱是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并且不是来源于聘礼,与聘礼6万无关。
2、除非有证据证明结婚前当事人购房的钱是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并且不是来源于聘礼,与聘礼6万无关。
2 110网律师 2012-07-24 08:33
没有法律依据。
3 110网律师 2012-07-24 11:38
属于婚前财产,其主张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