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我与老公2006年结婚,结婚前他家出钱买了一套房子给我们结婚用,当时市价25万,装修我自己出了一万,其他都是他家出的,当时房子房产证写的我婆婆的名字。后2008年我们卖掉了那套房子又换了一套大点的房子,卖那套房子卖了45万,又换的这套房子当时市价65万,等于我们自己和他家里又各自出了10万共计20万再加上卖房子的45万一共65万,全款买的现在这套,现在这套房子房产证是我老公自己的名字。现在我们要离婚,我想咨询,这套房子按新婚姻法怎么界定,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这套房子市价110万了,我能主张分得多少?另外孩子归我,法院能不能支持我多分得一些抚养孩子
2012-07-18 13:54 kaixin……(北京-房山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7-18 14:21
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是平分。
2 孙新律师 2012-07-18 14:0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购房无论登记是谁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主张孩子抚养费
可以主张孩子抚养费
3 孙新律师 2012-07-18 14:03
应按照你出资份额享有房屋的增值部分,你抚养孩子,由对方支付抚养费.
4 陈爱洲律师 2012-07-18 14:04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孙新律师 2012-07-18 14:08
你好,父母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赠与某一方的,即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由你抚养孩子对方需支付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30%为限,也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6 李同红律师 2012-07-18 14:18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你出资份额享有房屋的增值部分,你抚养孩子的话,应该由对方支付抚养费.
7 110网律师 2012-07-18 14:39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孩子归你可以主张抚养费。
8 孙新律师 2012-07-18 16:26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9 孙新律师 2012-07-18 16:40
你好,前一套房子的产权是男方父母的,卖掉之后的房款也是男方父母的。后一套房的购房款组成是:男方父母55万、你们夫妻共同10万。房子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应该认定男方父母出资部分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予,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你们夫妻共同支付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市值比例折算分割。如果孩子归你抚养,那么应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甚至可以要求男方在离婚后的一段时间内给予适当的生活帮助,但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多分财产。
10 孙新律师 2012-07-18 20:42
父母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赠与某一方的,即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由你抚养孩子对方需支付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30%。
11 赵江涛律师 2012-07-19 11:48
是夫妻共同财产。
12 陈晓云律师 2012-07-20 13:43
算夫妻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分,但他父母的卖房款算你老公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