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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涉案人:江明梁 证件号码:37091119970225
通知:涉案人:江明梁 证件号码:37091119970225 通知:涉案人:江明梁  证件号码:370911199702251713  我方于2017年5月22日将当事人关于在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贷款经济案的受理情况全部通知到位,协商期截止于5月24日下午3时。如自行处理不成,我方将应原告方要求2017年5月25日拟对你的此行为申请起诉,由诉讼科的工作人员提交立案申请和起诉材料(附:申请资料、贷款合同、消费账单、催收记录、监控录像等)。证据确凿既成事实,除履行贷款还款义务外,相关诉讼费、案件管理费、律师费、公告费等费用约3000至5000元均由本人承担。被告人将有可能被判处5千至2万的罚金和一到三年有期徒刑。详情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合同法》225条特此告知!法务咨询: 梁律师15053816057
2017-05-23 09:25 ask201……(山东-威海)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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