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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至2008年的住房公积金还可以要吗??
1997至2008年的住房公积金还可以要吗?? 从1997年至今一直在同一家国企上班,单位从2008年开始缴的住房公积金,1997至2008年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主张要吗?
2012-07-22 23:21 liuyed……(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7月23日 08时12分
如果你是北京户口,那么公积金缴纳具有强制性,单位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如果你不是北京户口,公积金属于单位福利,可以不缴纳,不具有强制性。
当然,如果你是外企工作的中方职工,那么单位必须为你缴纳公积金,具体请参看《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7-22 23:22
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3 常路律师  2012-07-22 23:33
您好,可以投诉。
4 孙新律师  2012-07-23 00:01
可以主张
5 孙新律师  2012-07-23 00:31
年后,可以主张。
6 李同红律师  2012-07-23 07:35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7 孙新律师  2012-07-23 09:29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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