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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的问题
关于遗嘱的问题 我有个朋友现在检查出来是肝癌晚期了,他现在的老婆与他结婚二年,他有个女儿13岁了,现在归他前妻扶养,他想把房产留给女儿。房子是他与前妻离婚的时候判归他所有的,之前他与现任老婆写过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书,说明了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但这份协议未经过公证,不知道有效不?如果没有效,他想现在立一份遗嘱,把房产留给女儿,应该怎么办?
2010-04-16 21:28 风筝2010(四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0年04月16日 21时52分
答;婚前财产原则上属于个人所有,婚后如果约定Wie夫妻共有的除外;本案没有约定为共同财产,此房屋仍然是男方个人的财产,不需要公证。目前男方可以协助其女儿办理变更登记,直接过户到女儿名下,避免日后发生麻烦。
2 110网律师  2010-04-16 21:43
婚前财产协议书未经过公证依然有效。完全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处分财产。
3 喻远军律师  2010-04-17 07:26
约定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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