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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同事(男)结婚之后有2个月大的小孩了,由于女方辱骂甚至 殴打父母,导致感情不合要离婚,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现女方已经起诉,8月6号开庭,孩子在女方家里,请问:
1.他该怎么办?
2他应该怎么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比如孩子抚养权和财产?
3,如果孩子判给女方,男方必须交抚养费吗?
2012-07-19 21:20 蓝色天迹(山西-太原)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2-07-19 21:22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2 孙新律师  2012-07-19 22:11
积极应诉吧,孩子小,随母亲
3 陈爱洲律师  2012-07-19 23:19
你好,建议积极的沟通和交流;如果协商不成,积极应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会判决随女方,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一般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的审限为6个月。
4 孙新律师  2012-07-20 10:04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简易程序一般3个月审结。
5 聂晓东律师  2012-07-20 10:18
你好,积极应诉,习惯性殴打父母的涉嫌家庭暴力属于婚姻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或者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认为感情尚存,可以先坚决不离,待证据扎实后在进行诉讼。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6 孙新律师  2012-07-20 21:15
1、委托律师应诉。
2、可以举证对方不利于孩子的抚养。财产可以平均分割。
3、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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