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三产公司清算关闭,如何赔偿 05年入职直接与本公司签订的合同,到12年为止总共7年签订了4次合同,最后一次签了5年到2015年为止,现局里
下政策要几个三产公司合并,其实就是表面关闭清算实为合并。公司要求要想再工作,就必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
订合同才能去新合并的公司。如此我应该如何申请赔偿,还有当初公司签订的5年合同是否违法,是否应该申请按
无固定期限合同违约赔偿,具体数额应该怎样计算?
下政策要几个三产公司合并,其实就是表面关闭清算实为合并。公司要求要想再工作,就必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
订合同才能去新合并的公司。如此我应该如何申请赔偿,还有当初公司签订的5年合同是否违法,是否应该申请按
无固定期限合同违约赔偿,具体数额应该怎样计算?
2012-07-19 15:19 wushen……(北京-朝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7-19 16:36
需要了解详细情况,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2 孙新律师 2012-07-19 15:26
这要依据具体情况,如果公司违法裁员,可以依据违法解除合同,要求其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建议补充细节,如有需要,请致电。
3 110网律师 2012-07-19 15:38
如果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条中指到“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具体是指:
1、最基本的条件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而非劳动者,而且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辞(就是劳动者并不愿意解除)。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3、以上两点具备,就够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条中指到“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具体是指:
1、最基本的条件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而非劳动者,而且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辞(就是劳动者并不愿意解除)。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3、以上两点具备,就够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4 赵江涛律师 2012-07-19 16:04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5 李同红律师 2012-07-19 16:37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6 孙新律师 2012-07-19 16:43
您好,如果公司违法裁员,可以依据违法解除合同,要求其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7 孙新律师 2012-07-20 09:03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8 陈晓云律师 2012-07-20 12:32
08年以后签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次你要求签无固定期限的,应当签。但你已签固定期限且年限已久,只能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