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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板两家公司,其中一家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卖壳)将员
一个老板两家公司,其中一家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卖壳)将员 一个老板两家公司,其中一家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卖壳)将员工劳动关糸直接转移到另外一个名称公司(工作地点未,变工龄连续计,福利不变),员工反对,公司可视员工单方放弃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2017-05-13 14:50 ask201……(江苏-南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5-13 14:55
这是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5-13 15:02
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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