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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签署过一份借据当时用于他的厂建设,后来我们离异了
我和前夫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签署过一份借据当时用于他的厂建设,后来我们离异了 我和前夫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签署过一份借据当时用于他的厂建设,后来我们离异了,离异协议书说存续期间所有的贷款都属于他一个人,我也不知道这笔钱是否已还清,但现在我前夫人失联找不到,债权人找我还钱,请问我需要还钱吗
2017-05-12 12:49 粉色(北京-东城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雪化平律师  2017-05-12 12:51
这个属于婚内共同债务,你需要承担
2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5-12 12:55
您好,可以依协议抗辩,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如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须归还;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建议来电咨询
3 刘疆律师  2017-05-12 12:57
婚内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4 申维丰律师  2017-05-12 13:00
您好,你需要承担
5 孙新律师  2017-05-12 13:00
需要承担责任
6 李同红律师  2017-05-12 13:04
你好,需要承担责任。
7 宋超律师  2017-05-12 13:08
你好,需要还款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的!
8 常路律师  2017-05-12 13:40
您好,需要共同承担
9 姚志斗律师  2017-05-12 13:41
您好,需要还钱的,还钱后可以根据协议约定,找你的前夫追偿
10 李建成律师  2017-05-12 13:54
你好,夫妻的共同债务: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11 赵江涛律师  2017-05-12 16:15
需要 还钱
12 冯磊律师  2017-05-15 10:31
这个属于婚内共同债务,你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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