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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工伤可以鉴定和要求赔偿吗?
这样的工伤可以鉴定和要求赔偿吗? 你好律师们。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左脚大脚趾在2012年5月27号,在单位上班让氧气罐砸伤.粉碎性骨折.在市医院做治疗.在2012年7月17号。抽了钢针。医生对我说恢复不怎么好。以后如果影响走路要二次手术。
我想问下,想我这样的情况。能做工伤鉴定吗?要走那些过程啊?可以要求合理赔偿吗?最多几级伤残?我的工资是每月2500保底。
2012-07-18 12:51 416299……(江苏-连云港)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7月18日 12时52分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
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
如果构成工伤,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赔偿数额按照工伤鉴定结论中确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每个等级赔偿标准略有不同。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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