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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五年,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孩子三周岁多,他没有给过钱养家养孩子
结婚五年,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孩子三周岁多,他没有给过钱养家养孩子 结婚五年,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孩子三周岁多,他没有给过钱养家养孩子,由于带孩子这些年我一直没有工作,一直是我向娘家借钱生活,现在离婚我能否争取抚养权,赡养费,抚养费?或者一定的补偿?
2017-05-11 16:33 ask201……(浙江-舟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05-11 17:17
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
2 程金霞律师  电话:15906603573  2017-05-11 17:23
你可以争取抚养权,如抚养权归你,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等费用。
3 陈铠楷律师  2017-05-11 16:37
可以的。
4 110网律师  2017-05-11 16:37
收集一直由你抚养小孩的证据,建议找份工作以便更好争取抚养权。抚养费由未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支付。赡养费可能争取不到,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块一般会遵循照顾女方和小孩的原则。
5 徐岳律师  2017-05-11 20:33
可以起诉离婚,要求男方支付抚养权。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男方一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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