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未到期,出租方卖掉商铺为由,新业主逼迫我搬走。 我与市场出租方在2003年签租了一间商铺,租期为20年,我一次性付清租金。现在出租方以卖掉租赁物为由,让新业主逼迫我走人,新业主也口头威胁我:有办法让我走人,我现在还有11年的租期怎么办?如果打官司怎么打?有没有赢的机会?
2012-07-18 00:43 tommy1……(广东-广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年08月01日 21时45分
对您不产生实际影响
2 欧学文律师 2012-07-18 00:57
买卖是改变租赁,即使对方卖掉,租赁还是有效,对你没有影响
3 江珍来律师 2012-07-18 08:04
您好,买卖不破租赁!如果他们赶你走你可以收集保留好证据起诉维权!如录音证据等也很关键。完全可以胜诉!
4 110网律师 2012-07-18 08:40
对你不影响的,对方赶不了你的
5 110网律师 2012-07-18 10:51
你好,如果打官司,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胜诉的机会相当大.
6 110网律师 2012-07-18 11:55
即使卖了,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7-18 15:46
买卖不破租赁,建议及时委托律师维权
8 110网律师 2012-07-18 22:27
买卖不破租赁,无须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