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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本人上班途中人行道内骑电动车被后方骑摩托车超车撞倒,脸上和膝盖都擦破皮
一个月前本人上班途中人行道内骑电动车被后方骑摩托车超车撞倒,脸上和膝盖都擦破皮 一个月前本人上班途中人行道内骑电动车被后方骑摩托车超车撞倒,脸上和膝盖都擦破皮,眼睛也受伤,眼睛已好,其余未全好,经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医院鉴定皮外伤未要求住院,期间休息半个月,请问能得到对方什么补偿,标准多少,现对方拒绝赔偿怎么处理。
2017-05-09 23:16 ask201……(安徽-合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17-05-10 08:48
你好,可以电话谈
2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7-05-10 17:06
按照实际损失,主张赔偿责任
3 徐亮律师  2017-05-10 06:58
你好,根据遗嘱单等材料确定
4 王强律师  2017-05-10 10:14
可以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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