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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上月9月24号晚7:40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踏板车和我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本人在上月9月24号晚7:40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踏板车和我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本人在上月9月24号晚7:40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踏板车和我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当时我也打110报警了,出警的是淮安市交警三大队,交警当时要扣留两方的电动车,对方当时要付全责私聊解决!问题是他付了检查拍片的钱,而我的单位工伤假没能报上去,现在我在家休养的工资和损失费,对方不愿去承担!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2016-10-22 08:43 ask201……(江苏-淮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10-22 08:49
这是可以按照交管部门的认定来履行的
2 潘建强律师  2016-10-22 09:14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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