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补助问题 我爷爷小时候被他的父母给人家抚养,后因各种原因,我爷爷和爷爷全家于1988年都回到亲生父母原居住地生活,也做了相关的户口迁移。但在1988年没有得到第一次的土地分配,可在土地分配过后已向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申报,政府部门也同意分配了几亩土地。今年我们村里征收地土,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户籍在本村,生活20多年都在村里,履行各种应尽的意义,是否能享受全额农村土地征收补助,现在村里面的人有80%同意分配,但有20%的不同意全额分配,还有一些人已经把户口迁到县上,变成了非农户口,并在县上生活了20多年,也没有土地,但他们见有钱分就全部把户口迁回来,这种情况是否也可以分配!
2012-07-17 14:24 onezhu……(广西-北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7月17日 17时25分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