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算是肇事逃逸吗?公安局要处罚2万元合理吗? 律师老师们好,我的一个朋友骑摩托车和一个骑电瓶车的人撞上了,因为当时天黑看了下那人没事就走了,正好被两个过路的看到了,他们又把我朋友截住打了一顿,身上脸上都被打伤了,居然报警说是肇事逃逸,后来交警在录口供时写的肇事逃逸,经过协商已经给骑电瓶车的人一次性赔偿了所有的检查费及误工费、营养费,可是交警还要处罚2万元,后来朋友给他们诉了苦,毕竟我朋友被打的也住院了,交警又说1万块,请问这个处罚合理吗?法律里有规定吗?
2012-07-16 15:21 xsbh(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7月16日 15时31分
首先,你朋友这样的行为够得上逃逸,但因为未产生严重后果,不至于有刑事责任;另外,建议你们报警,罚款不是随便开的,那打人的有过错。
2 110网律师 2012-07-16 15:41
是为逃逸。罚款属于行政责任。
3 任济舟律师 2012-07-16 15:51
罚款无法律依据。
4 张向锋律师 2012-07-16 18:25
我爸爸晚上被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撞倒后,车主下来看来一下立马开车逃跑。现在交通认定书划分它负责主要责任,我爸爸负责次要责任。我想问问肇事逃逸不是要负全部责任吗?我爸爸骑得是摩托车,走到是非机动车道,摩托车的行车证和驾驶证都是过期的,难道就要付次要责任吗?
5 2012-07-16 20:39
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