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工作地点 本人是一名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员工,2000年进入公司2002年转正至今,原公司在武昌区白沙洲,公司2008年重组后集团公司和原公司搬到东西湖区,原公司地方成立新分公司,我留下来在新分公司,前2年又重组过一次,被新的公司接管。现因原公司场地被征用岗位裁剪公司没有提前通知和动员要我和其他9名同事到东西湖区的现在新成立的分公司培训准备上岗,,这样路程就太远了,没有通勤车公司要求8点上班根本到不了,待遇也没提过只要求我们去培训。请问我该怎么办?能拒绝吗?
2017-05-05 21:30 njw039……(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5-05 21:49
是否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是否约定上班地点?
2 程智华律师 2017-05-06 10:45
您好,公司的安排不合理,可以拒绝。如果公司就此辞退您,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7-05-06 11:25
是否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 孙正力律师 2017-05-07 12:38
可以拒绝。协商不成的可以仲裁。
5 潘建强律师 2017-05-08 10:53
按合同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