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赔偿 今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十字绣百余图,工期即日起到2012年6月,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原则合作,此图加工费为3800元,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进行十字绣加工,到制定工期,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手工费,如果中途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加工费一倍的违约金,如果双方不服,可进行法律手段解决,本合同双方签字有效,从签字之日起有效,2011年6月13日
请问违约金应该是多少?
请问违约金应该是多少?
2012-07-15 19:44 qdxing……(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7-15 19:47
你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在合同法中有定金上限问题,一般违约金是没上限的,可以双方约定,在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时可以要求增加赔偿。
2 徐道德律师 2012-07-15 19:50
你不是说的加工费的一倍?加工费不是3800元吗
3 徐志远律师 2012-07-16 09:36
应该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按照给一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2-07-16 11:47
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