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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3年出嫁后,由于男方在四川较远,我的户口一直在娘家,2004年女儿出生
我2003年出嫁后,由于男方在四川较远,我的户口一直在娘家,2004年女儿出生 我2003年出嫁后,由于男方在四川较远,我的户口一直在娘家,2004年女儿出生,我在娘家就分户出来,女儿上到我的户籍上,我就一直在这里居住,娘家父母就分给我房子和土地,现在娘家拆迁,当地居民都有拆迁地盘,可村委会叫我的的只有统建房,我想咨询我是否是当地居民权益同等?村委会这样分正确吗?
2017-05-04 14:28 ask201……(贵州-遵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宋福文律师  2017-05-04 14:55
你既然 是 当地 村民  又有土地   当然和其他村民一样 享有同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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