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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离婚时,法院不给我分割这31万元合法吗?。
再离婚时,法院不给我分割这31万元合法吗?。 我因夫妻感情破裂,两次起诉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就在第一次判不准离到第二次再起诉离这半年期间,老婆把一套房子擅自变卖了,为此我又打卖房官司。区法院、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判决书均认定诉争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也认定她收了买受人31万元房款。
请问法学界专家:一审法院依我举证不出她把钱藏存在那为由不给我分割合法吗?我上诉能否把案子翻过来?
2010-04-13 08:53 问苍天(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04-13 09:15
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均分割,“她把钱藏存在那”是判决生效后执行的问题,如果情况属实你可以上诉。
2 110网律师  2010-04-13 09:45
你应积极调查房款存在 何处?有必要可以提供信息,申请法院调取。
3 屠建东律师  2010-04-13 10:09
可以 建议委托律师当面谈 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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