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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我单位于2017年2月17日员工提出辞职
马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我单位于2017年2月17日员工提出辞职 马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我单位于2017年2月17日员工提出辞职,并写了辞职证书,我一常规手续给他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五险于工资全部缴纳已发放给个人 ,可是员工现在又来要他的合同,他已经离职两月了所以我也记不清当时是否把他那份合同给他了。然后他就把单位给告了,想咨询仲裁会怎么判这个事?非常感谢马律师,请回复。
2017-04-25 22:31 ask201……(山东-泰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马家强律师  2017-04-26 08:39
不能举证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可能会被判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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