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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08年3月份在原单位工作,今年5月30日提出辞职
周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08年3月份在原单位工作,今年5月30日提出辞职 周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08年3月份在原单位工作,今年5月30日提出辞职,离职原因是因为公司一直未发工资所致,于9月份宣布破产,现在公司通知签字确认工资,因离职,工资公司订每个月按照1770元,结算,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想问问这样合理吗?
2016-11-02 09:27 我只是我⊙▽⊙(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6-11-02 09:37
如果你是以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2 张勇律师  2016-11-02 09:39
公司没有按法定标准及时间支付工资或加班工资,员工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每工作一年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同时员工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可以要回。
3 张向锋律师  2016-11-02 09:41
这样不合理。
4 李军律师  2016-11-02 09:43
以公司拖欠工资离职,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5 110网律师  2016-11-02 10:06
不合理的。
6 王晔律师  2016-11-02 10:09
以公司拖欠工资离职,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7 郑何顺律师  2016-11-02 15:43
你好,以公司拖欠工资离职,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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