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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孑在2015年3月经人介绍与女方订婚,女方当时给要了66000元的彩礼
我的孩孑在2015年3月经人介绍与女方订婚,女方当时给要了66000元的彩礼 我的孩孑在2015年3月经人介绍与女方订婚,女方当时给要了66000元的彩礼,其他典用若干,年底男方与女方商议结婚,没有达戌。到了16年五一时男方仍要结婚,女方则提出男方要在家盖个院子。(男方已为孩孑在外市买了房于)男方看是女方悔婚的借口,便放弃了这桩婚姻。请问!男方还能把彩礼追回吗?
2017-04-25 21:40 ask201……(山东-聊城)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武模宁律师  电话:18365999873  2017-04-26 09:33
没有登记离婚,彩礼法律规定应当返还,可以与律师面谈
2 柳连强律师  电话:18365801465  2017-04-27 17:56
没有登记结婚,可以要求退还。
3 王利娟律师  2017-04-26 08:11
没有登记结婚或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对方退还。
4 周云律师  2017-04-26 08:53
未办理婚姻登记,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5 杨子兴律师  2017-04-26 09:11
单纯订婚没有结婚的话,正常是需要退还彩礼的
6 修东磊律师  2017-04-27 22:56
由于你们之间未办理婚姻登记,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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