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店的时候前店主没说房东还要收入场费,转了几个月后才说算不算欺诈行为? 律师先生好,我去年年底转了一家店,当时合同还有1年多,前店主是到期房东就可以续签的,现在突然和我说续签时房东要收5,6W的入场费的。请问一下,这算不算欺诈行为呢,我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2012-07-11 21:26 东皇太一(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7月11日 21时43分
要具体看合同才能确定,如果合同上约定没有入场费,就无须给付。最好您拿合同找律师当面咨询一下。
2 邵志芳律师 2012-07-11 22:00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建议考虑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自己保存好)及时面询律师。
3 110网律师 2012-07-11 22:23
重要是要看一下你和房东的租赁合同。如果需要可以来电,免费提供电话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2-07-11 22:41
具体要看合同才确定。
5 张勇律师 2012-07-12 08:56
1,要看当时你们签订合同时有无说明有入场费,
2,具体可以先打电话与律师,帮你分析。
2,具体可以先打电话与律师,帮你分析。
6 110网律师 2012-07-12 10:11
你跟房东之间之前没有约定,续签合同房东要加租或者入场费什么的,是合理的。你跟前店主的约定不影响房东加租的权利。前店主也不算是欺诈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