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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赔偿的问题
关于犯罪赔偿的问题 想咨询一个奇怪现象,为什么当被害人完全处于自卫状态下,罪犯对于被害人行为严重威胁到被害人生命安全时,被害人正当自卫而导致罪犯直接或间接死亡的,被害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但是为什么需要赔偿罪犯呢,因为被害人自卫时是无法控制事态的发展,换句话说,应该是罪犯直接挑起事端,同时又是严重威胁到被害人生命安全;被害人完全无过错,为什么需要被害人赔偿罪犯呢?这个问题与那些交通事故一样,比如路人或摩托车本身严重违反交通规则而撞上正常行驶中的小轿车,或已经正规停在停车位的车上,为什么需要小车赔偿呢?赔偿也是人道赔偿,不赔偿又会怎么样呢?请用通俗易懂语句回复,万分感谢。
2012-07-11 10:04 kpw131……(福建-厦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盈科大要案中心律师  2012年07月11日 10时11分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里有个前提,侵害是不法的,正当防卫是对不法行为的制止.实施正当防卫的人并无过错.民事责任的承担要么是侵权,要么是违约,既然正当防卫无过错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违约更谈不上了,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
所以正当防卫下不需要进行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2-07-11 10:20
要结合具体案例,
才能更好的给你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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