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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到新公司入职,10月份工作失误,报错价格,造成2万左右的经济损失
2016年9月到新公司入职,10月份工作失误,报错价格,造成2万左右的经济损失 2016年9月到新公司入职,10月份工作失误,报错价格,造成2万左右的经济损失,12月份才发现之前的失误,扣除了12月份的全部绩效(500元),由于觉得工作不适合,再加上家里有事情,2017年3月底离职。截至到4.17还没有发3月份的工资(正常情况每月5号发工资),人事后来电话跟我沟通要扣我20%的工资作为去年工作失误的补偿,请问这合理吗?
2017-04-17 15:52 ask20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7-04-17 16:28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张晓雪律师  2017-04-17 16:36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任涌律师  2017-04-17 19:57
不合理,进一步咨询加任涌律师手机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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