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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事档案保管费用不告知
关于人事档案保管费用不告知 毕业后人事档案自动存放(强制转移)市人才中心,但该单位没有通知本人将收取每月20元管理费(按物价局相关文件)。2年后提取档案时本人被告知需要交纳22个月的管理费合共440元。请问:1.本人与人才中心是否构成合同关系?2.人才中心是否有义务在存放档案开始之时告知本人收费事宜?3.在本人不知情情况下,该管理费收取是否合理?
2012-07-07 12:36 abe114……(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许传中律师  2012-07-07 12:50
您好!协商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2-07-07 13:11
强制转移档案的做法不妥。但是由于对方实际上已经提供了服务,所以你应当承担支付保管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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